8月24日,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金剛玻璃提問:您好董秘,根據報道,貴公司實控人廣州歐昊集團擬在甘肅投資50億了建設4.8GW高效異質結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項目,該項目與貴公司6月28日公告信息中高知的1.2GW高效異質結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項目是否存在同業(yè)競爭項目? 若存在同業(yè)競爭,廣州歐昊集團是否需要需要將甘肅項目注入歐昊集團?
金剛玻璃回復表示:尊敬的投資者,您好!我司已函詢控股股東,其在酒泉投建的光伏項目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同業(yè)競爭,謝謝您的關注!
原標題:金剛玻璃:在酒泉投建的光伏項目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同業(yè)競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