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能源監(jiān)管辦印發(fā)《河南新型儲能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(guī)則(試行)》。
《規(guī)則》提出,對準入要求的儲能電站(自并網即納入市場)、統(tǒng)調并網電廠(公用燃煤火電、集中式風電和光伏(不含扶貧項目)、10(6)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的分散式風電及分布式光伏(不含扶貧項目),根據市場發(fā)展情況,逐步將其他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納入實施范圍。
儲能電站準入條件為獨立儲能項目或配建儲能項目,通過技術改造滿足獨立儲能項目同等技術條件和安全標準,可轉為獨立儲能項目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。
涉及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的儲能,原則上暫不轉為獨立儲能,暫不參與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。原則上儲能額定功率不低于2兆瓦、連續(xù)儲能時長2小時及以上。
儲能參與調峰補償價格報價上限暫按0.3元/千瓦時執(zhí)行。
原標題:上限0.3元/kWh、2MW/2h!河南新型儲能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(guī)則印發(f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