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去年開始,我一直在向投資商推薦“光伏組件:逆變器=1.2:1”的方案,但大家有各種各樣的顧慮,有擔心“棄光”、“逆變器承受不住”,有擔心電網(wǎng)公司對于“超發(fā)”電量不并網(wǎng)。為了說明這個問題,采用實際數(shù)據(jù)做了一個分析。
數(shù)據(jù)來源:中國太陽能資源最好地區(qū)之一——格爾木市
為了說清楚,先說明幾個問題。
1、光伏組件的標稱功率
光伏組件只有在STC條件(輻照強度是1000W/m2、溫度25℃、大氣壓為1.5AM)時,出力才是標稱功率,輻照度降低,輸出功率也會降低,如下圖。
輻照度與真實的功率輸出雖然不完全成正比,但基本可以按比例考慮。以天合260W組件為例,在正常工作條件下(NOCT: 輻照度 800 W/m², 環(huán)境溫度20°C, 風速 1 m/s),輸出功率為193W,為標稱功率的74.23%。為了簡化計算,按成正比考慮。
條件一:輸出功率與輻照度按成正比考慮。